一轮玫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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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妙龄少女为何恶语相向,俊朗小伙因何失态落泪?是人性的泯灭,还是道德的沦丧?地球那一端的的多伦多,到底发生过些什么!
  让我们把镜头拉回两年前,开始今天的走进科。。啊不!是回忆之旅!
  你想想看,如果在你的学生时代,有这么一个男生,阳光帅气勤于健身,185的身高爽朗的性格,出手大方打扮入时,爱打篮球也会打游戏,会吃会玩也会爬梯。围在他身边的女生有很多,但他却能保持绅士距离。聚会上大家说起他,也只是赞许,没什么花边八卦。
  这样的一个男生,偏偏对你不同。连着一个多月,天天带上早餐,到你楼下送你上课,陪你自习,开车带你去吃地道的火锅和烤鱼。知道你喜欢花和公仔,就用香槟色玫瑰塞满整个后车厢,然后抱着一只大号的傻兔子,认真的问你,“做我女朋友好不好?”
  你,会不会答应呢?
  张翔宇就是这样一个别人家的男朋友,在某次火锅局上,张翔宇对温柔漂亮的向思滢一见钟情,找朋友要来她的联系方式和课表,就展开了火热的追求。
  大二那年的秋季学期,向思滢几乎天天有早课,加拿大的冬天极冷,哪怕穿着厚厚的加拿大鹅,向思滢还是冻的手脚冰凉。医学院的潘玥课程繁重,上课地点也和向思滢不一样,并不能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。而张翔宇就像是一个及时出现的小太阳,温暖了她。
  对于张翔宇的接近和照顾,向思滢并不反感,默默的接受了他的示好。向思滢相信爱情的存在,但她不敢奢求这样美好的东西出现在自己身上,出现在这样一个阴郁黑暗破碎的人身上。
  但当张翔宇在平安夜的晚上,带着那一车的玫瑰出现在楼下的时候,向思滢觉得,或许是命运看自己过的太孤单了,终于,终于有一次,自己也会被人坚定的选择,热烈的爱着。
  她答应了。
  而后的几年留学生活,比她想的还要美好。张翔宇大她一届,熟悉学校的各种课程和设置,指导她选课,帮她申请co-op项目,帮她改essay,陪她准备考试。大小假期里,他们没有回国,而是留在这边,去尽了可以去的地方,玩遍了可以玩的项目。有了他的陪伴,向思滢渐渐不再需要药物就可以保持轻松愉悦的心情,潘玥也觉得很欣慰,放心的把向思滢交了出去。
  甜甜蜜蜜的小日子,一天天过着,他们俩成了朋友们羡慕的情侣档。几乎所有人,都觉得这一对一定会走到一起的。
  向思滢也相信,幸福的号码牌,终于轮到她了。
  张翔宇毕业之后,在之前co-op的公司继续实习了一年,而后两人一起申请了ut的研究生,搬到了northyorkcenter的高级公寓。一边上学一边实习,一起努力找工作,准备留在多伦多做一对恩爱的小情侣,建立自己的小家。
  同年夏天,张母来多伦多探望他。两人同居已久,张翔宇没有遮掩,趁这次机会正式把向思滢介绍给了张母。
  张母性格直爽,对这个礼数周全,安静温柔的的准儿媳妇很是满意,直言回国就要去向家见见亲家,早日提亲。见向思滢支支吾吾,不肯接话,也只以为是女孩脸皮薄,自己一上来就提结婚的事,催的紧了害羞了,便不再继续追问。
  一周后,张母尽兴而归。
  她是走了,向思滢心底的封印,却被撕开了一个口子。她封存在那个小黑屋里,那些不愿提起的记忆,终究还是顺着这个口子里溜出来了。
  黑暗的情绪再次袭来,向思滢毫无准备。她变得敏感多疑,不爱笑,每天都在致力于找寻能证明张翔宇也会离开自己的蛛丝马迹。她变得难以集中注意力,时常盯着茶几上的花瓶就是一下午。早上还笑着送张翔宇出门,等他晚上回来却哭着怨他一天没有来陪自己。
  向思滢的变化,把张翔宇也吓到了。他不明白自己到底做了什么,才惹得向思滢这样患得患失,只好花更多的时间陪伴她,每周买来当季的鲜花,哄她开心,照顾她的情绪。向思滢失眠睡不着,他就买来助眠的精油和香薰机,然后把她抱在怀里,像哄小婴儿似的,轻拍她的背哄她入睡。
  到了秋天,潘玥结束了基本课程,进入多伦多的医院实习和叶安一起也搬来了多伦多。有了张翔宇的照顾和潘玥的陪伴,向思滢的情绪终于渐渐恢复平静。
  就当所有人都以为,这一关已经过去,放松警惕的时候,真正的boss才狞笑着出现了。
  张翔宇的父亲常年疲于工作,突发心肌炎。家里希望他能够尽快回国,早日接过父亲的事业。父亲经过几轮抢救,状态还是不好,催他回国的电话一个接一个,虽有小叔张正出面帮忙管理,但张母还是希望他能尽快回去,挑起大梁。
  向思滢的研究生课程还有1个学期才能完成,而张翔宇之前的实习经历可以作为co-op抵消学分,又提前完成了论文,可以申请提前毕业。他深知向思滢对自己有多依赖,自己突然决定回国,她肯定会难过。但他又不能对母亲的要求置之不理,只好瞒着向思滢先定下回国的机票。
  拖了又拖,一直等到他回国的前1天,他知道,不得不说了。
  午餐,张翔宇做了向思滢喜欢的糖醋排骨和清炒山药,见她吃的有滋有味,闲聊似的提出,自己要先回国,等向思滢毕业回国,到时候双方父母见面,礼数做全,自己也好堂堂正正的把她娶进门。
  向思滢崩溃了。压抑许久的情绪一下子爆发出来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他不要我了,他也不要我了。
  在她心里,张翔宇代表的那束光,温暖了自己这些年的那束光,唯一的那束光,暗了下去。就像当年那个阴冷的浴室里,突然熄掉的那些灯一样。
  黑暗,无尽的黑暗,追赶着她,怎么跑也跑不脱,只能被那些黑雾包围,侵蚀。
  向思滢哭喊着把张翔宇从屋里赶了出去。张翔宇没办法,只好先去好兄弟家里待着。
  “你也要理解她,半年时间说长不长,说短也不短啊。国内那个花花世界,要我,我也不放心。而且小宇,你这个属于极端的先斩后奏吧,她肯定不乐意。”兄弟喝着酒给他出主意,“不过,要我说啊,思思就是怕你变心,反正都是先斩后奏,你干脆先求婚,给她喂个定心丸,回国之后天天戴着戒指给她拍照打卡,她不就安心了,半年而已,很快就过了。”
  张翔宇觉得兄弟说的有道理,驱车去了yorkdale,从c家买了一对单钻的玫瑰金love戒指,又去买了一束向思滢最喜欢的香槟色玫瑰,回到家里。
  一进屋,张翔宇就看见向思滢赤着脚坐在落地窗前,眼睛哭的红肿,脸色苍白。张翔宇心疼极了,丢下花束,冲过去抱住了浑身冰凉的她。
  见到他的那一瞬间,向思滢就像是幼儿园里等到最后的那个小朋友,终于等来了家长温暖的怀抱。
  缠绵后,张翔宇和往常一样抱着她轻拍,拿出两个描了金边的红盒子。单膝跪地,牵着她的手。
  “本来,求婚应该选个大钻戒的,但我怕选不好,就先买了这对。思思,我爱你,我永远不会离开你。嫁给我好吗?”
  张翔宇的求婚,像是一剂金创药,为向思滢心口的伤止住了血。那束光再一次照亮了她黑暗的世界。她怨自己的敏感和多疑,面对眼前诚恳的男孩,她捂着嘴,哭着点了头。那是幸福的眼泪。
  两人牵着彼此的手,在左手无名指套上了代表爱的指环。
  夜里,向思滢睡的半梦半醒,听到张翔宇在客厅搬动着些什么,弄的叮叮哐哐的响。揉了揉眼睛,起床打开门,竟然是他在搬行李箱。
  “你还是要走?!”向思滢的声音发颤,她不敢相信这个刚刚才承诺不会离开的人,不过几个小时就已经收拾好了行囊,准备好了要丢下自己。
  “思思,你听我说,我必须回去。但是我会一直戴着这个戒指,每天。。”
  张翔宇的话还没说完,向思滢就拿起桌上的花瓶猛的砸到他脚边。
  白色的搪瓷的花瓶在灰色木质地板上砸出一个坑,花瓶里的水溅了张翔宇一身,香槟色的玫瑰散落在地上,花瓣撒了一地。
  向思滢再也不想见到这个人,这个给自己希望,又把自己推进深渊的人。她抓起外套夺门而出,只恨电梯来的太慢,太慢。
  张翔宇回过神来拔腿就追,却只看见电梯门在眼前合上,电梯里的向思滢面无表情,泪水却已决堤而下。他没有再按电梯,缓步走回屋内,瘫坐在地上,把头埋在膝盖间。
  他累了。自从母亲过来的那个夏天,向思滢就变了。他爱她,愿意忍受她反复无常的性子,也可以照顾她,惯着她。但说到底,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,他还有家,还有对他即以厚望的父母。
  他没有撒谎,他记得自己的承诺。在未来,他可以惯着她一辈子,哪怕下一次就是所谓的追妻火葬场,哪怕会付出更多的代价,也无所谓,他会追,会用尽一切去追。
  张翔宇只求这么些年的感情没有白费,向思滢不会这么快爱上另一个人。只求她的步子慢一些,再慢一些,等他回去收拾好家里的烂摊子,他一定,一定会把他的思思追回来。
  但现在,他不能追了。
  fredericmalle-unerose一轮玫瑰
  一轮之后,再无玫瑰。
  非常浓郁醇厚的玫瑰香味,丰盈水润,饱满立体的玫瑰味。很高级,很端庄。但是不够有特色。拟人化的话,应该是一个穿着贴身长裙的,风韵犹存的,中年美人。饱经风霜,却还是那么美丽端庄,端着一杯红酒,只求醉后能忘记年少时受过的伤。
  矫情的话就这些了,我还是喜欢清新一点的玫瑰香。没事搞那么深沉干什么。关于向小屁的回忆,主线剧情都在这里了。细节还有很多很多,后面合适的地方再慢慢说吧。
  男二真的就和他叔是一样的人,爱的时候是真的爱,费尽心思一定要给你搞到手。但是,不管他怎么爱你,他的家庭,永远排在你前面一位。
  下一章开始,我们看点欢脱的故事。
  爱你们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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